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营通威300MW渔光一体(二期)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东营通裕新能源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S228省道以东,黄河二路以南,滨海大道以西,小岛河以北100米外,厂址中心坐标:118°55′52.483″E,37°37′13.859″N。
(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与审批情况:2024年3月,东营通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汤铭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营通裕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营通威300MW渔光一体(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于2024年3月1日以东环垦分建审[2024]009号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6)验收内容与范围:本次验收项目为“东营通威300MW渔光一体(二期)项目”,本项目总投资98136.5万元,环保投资13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
光伏占地约6200亩,电池组件选用700W高效双玻双面组件,逆变器选用300kW组串式逆变器;单个方阵容量3.92MWp,由5600块700Wp的单晶组件构成,每28个组件连接成一个组串,每个标准方阵由200个组串构成,每20个组串接入一台28进1出的组串式逆变器,每个标准方阵共需10台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将10台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3000kVA箱式变压器。电站实际总装机容量为392MWp,电站共设置100个方阵,逆变器共计1000台。
(7)项目开工、竣工、调试时间:2024年12月18日项目开工建设,2025年11月14日主体装置及配套环保设施全部建成。调试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
(8)申领排污许可证情况:东营通裕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营通威300MW渔光一体(二期)项目,属于90.陆上风力发电4415;太阳能发电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4419(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标准规定,该项目无需申领排污许可证。
(9)项目验收过程:
受东营通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东营天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东营通威300MW渔光一体(二期)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营通裕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营通威300MW渔光一体(二期)项目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验收监测对象为厂界噪声;验收调查对象为生产规模、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核查、固体废物处置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配置等。
东营天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6日进行了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工作,2026年3月9日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东营国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至12日进行了验收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本项目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8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验收调试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并于2025年11月25日于东营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公开,具体网址:http://www.dyepi.org/index.php?a=show&catid=14&id=1036。
(10)项目变更情况:
现场踏勘时,与原环评及环评批复相比,本项目总投资金额和环保投资金额发生变化,总投资金额由100000万元降低为98136.5万元,环保投资金额由170万元降为134万元。本项目具体变更情况详见表3.5-2。
本项目在实际建设中与环评相比发生了变动,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下简称“重大变动清单”),项目变动情况均不构成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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