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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1 16:06: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2353.50万元在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以北、滨四路以东、湖滨路以西建设河口区鸣翠园、朗润园小区地热供暖工程项目。
    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东营天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口区三义和、花满庭小区地热供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于2019年07月31日以东环河分建审[2019]50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本项目于2019年8月开始建设,2019年11月建设完成,调试期为2019年11月11日-2020年02月1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期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东营市河口区聚路以北、滨四路以东、湖滨路以西
    联系人:杨国兴             电话:15954688307
    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换热站1 座,建设生产井4 口(2采2灌),敷设管线长度760m,项目采用“板式换热器直供+热泵机组调峰”方式为鸣翠园、朗润园小区建筑冬季供暖。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气:施工期产生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设置硬质围挡,及时清理场地垃圾及弃土,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加强对施工车辆、机械保养,采用低含硫量的轻柴油,减少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有害成分产生及排放。
    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水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期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排入防渗泥浆池与废弃泥浆进行无害化处理,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层清水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小区现有排水系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运营期采暖季地热井内潜水泵抽取地热资源后全部回灌,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另外还有突发性、冲击性、不连续性的敲打撞击噪声,物料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期结束后,噪声影响随即结束。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为机泵产生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地热站站房隔声降噪、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的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噪声排放限值。
    固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弃土弃渣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弃渣场进行处置;废弃钻井泥浆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填埋;钻井岩芯由建设单位收留存档。本项目营运期旋流除砂器及回灌站回灌设施产砂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置;软化水装置更换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特此证明!
                            东中石化新星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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