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牟桥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南区)
地理位置: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永合村西牟桥猪场南场区内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东营正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牟桥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南区)建设于牟桥猪场南场区沼液池南侧,建设一套1.5吨/次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装置和配套设施,建成后全年可处理1000吨病死猪。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营正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9979536982
联系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牟桥村 邮编:257000
邮箱:490720374@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