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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5 10:51: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东营市大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2万吨/年新型木塑板材加工项目位于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富海工业园梁王路与义五路交叉口以北路东200米(厂址中心坐标:118°22′08.51″E,37°52′48.22″N)。该项目投资3600万元,建设生产车间2座,购置碎机、甩干机、塑料造粒机、速热挤出机、板材成型机、切割机、印花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3.2万吨新型木塑板材。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气
    本项目物料混料、破碎、切割及板材刨面处置过程中会有颗粒物产生,经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5m高,内径0.6m排气筒(DA001)排放。热熔、挤出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套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内径0.6m排气筒(DA002)外排。
    无组织废气包括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通过加强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等措施,可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为原材料清洗废水和循环冷却排污水排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调节-中和-气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掏挖,用作农肥,不外排。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固废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生产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有机废气处理产生冷凝液、污水处理污泥、废抹布和废手套;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据其性质不同,均能够得到合理有效地处置。
    (4)噪声治理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和循环水泵等设备,为减少噪声污染,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基础设减振垫,以使噪声级符合要求。
    (5)风险分析
    本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生产装置及物料危险因素识别结果表明该项目本项目生产涉及到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有废机油;同时项目涉及的物料发生火灾事故时会产生次生污染物CO和非甲烷总烃。通过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能够达到可接受的水平,但企业仍需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富海工业园规划;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严格实施污染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能够达到可接受水平。从环保角度来看,东营市大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2万吨/年新型木塑板材加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为各环境敏感点居民、项目周围企业员工、政府工作人员等。
    (2)主要事项
    ①您认为该项目是否可能严重影响本地环境质量?
    ②您认为该项目最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是什么?废水、废气、固废、噪声、风险?
    ③您认为该项目环保措施应该在哪方面进行论证改进?废水、废气、固废、其他?
    ④总体上,你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⑤在环境保护方面,您对该项目还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提出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意见和看法,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电话、电子邮件均可。
    建设单位:东营市大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新伟
    联系电话:18866673889
    环评单位:东营天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金虎
    联系电话:18854662018
    七、第一次公示公众关注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的反馈及解释说明
    项目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民众电话、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关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表明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普遍持认可态度,对本项目前景看好。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东营市大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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